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6-03 09:06:29 点击次数:57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
海经教务〔2019〕68号
各学院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将于12月10-13日开展2019—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2016、2017级本科及2018、2019级本、专科学生。
二、评教对象
承担本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。
三、评教流程
1.登录学校校园网主页(http://www.hkc.edu.cn),打开主页上的“教务系统”,输入用户名和密码(用户名为学生学号,原始密码为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。忘记密码的学生,可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)后,以“学生”身份进入系统。
2.点击“教学质量评价”菜单,在所有课程列表中,逐一选择每一门课程,按系统提示操作。
3.在相应评价内容后选择评价的等级。评教时需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每一项指标(每项指标评分分“非常满意”、“基本满意”、“不太满意”、“很不满意”四个等级)打分,对指标以外的评价内容,可在“其他评价与建议”
栏中填写。
4.在评教过程中,学生每评一门课程后,均需进行一次保存,且评完所有课程后才能提交数据。每个参评的学生必须一次性评完全部课程,否则评价数据无效。
四、评教结果的处理
评教活动结束后,教务处将利用“教务系统”汇总评价结果,总结评价情况,并将评价意见反馈给有关领导和相关教学单位,由教学单位以适当方式将评教结果反馈给相关任课教师。
五、其他相关事项
1.网上评教系统在设计上保证每位学生的评教信息不被跟踪,评价结果也不显示参评学生的身份信息。
2.要求参与评教的学生认真阅读评价指标及内涵,本着对学校、老师和自己负责的原则,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,提出真诚的意见和建议。
3.各学院务必将评教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,保证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。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直接负责,教学秘书及辅导员共同参与本单位的评教组织工作。
4.教务处将于12月16-17日进行学生评教信息汇总。无正当理由,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的学生,将无法使用教务系统中“成绩查询”、“网上选课”等功能,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。
5.学生在评教过程中若出现操作问题,可查阅系统上的“学生操作指南”,或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系解决(联系电话:65733508)。
教 务 处
2019年12月9日